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气瓶安全管理制度

1、气瓶必须存放在阴凉、干燥、远离热源的房间,并且要严禁明火,防曝晒。除不燃性气体外,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内。使用中的气瓶要直立固定放置。
2、搬运气瓶要轻拿轻放,防止摔掷和剧烈震动。搬前要戴上安全帽并旋紧,以防不慎摔断瓶嘴发生事故。钢瓶必须具有两个橡胶防震圈。乙炔瓶严禁横卧滚动。
3、气瓶应有明确的外部标志,内装气体必须与外部标志一致。
4、气瓶应定期作技术检验及耐压试验。
5、易起聚合反应的气体钢瓶,如乙烯、乙炔等,应贮存在贮存期限内使用。
6、购买或租用的气瓶在安装完毕后,由专职负责气瓶管理的人员填写《气瓶安全接收报告》,安装气瓶的工作人员及接收气瓶的管理人员签字后,交由实验中心办公室存档。
7、高压气瓶的减压器要专用。安装时螺扣要上紧(应旋进7圈螺纹,俗称“吃七牙”),不得漏气。开启高压气瓶时操作者应站在气瓶出口的侧面,避免气流射伤人体。开启时,气门开关与减压器都应逐渐打开,防止气体过急流出,产生高温,发生危险。
8、瓶内气体不得用尽,剩余残压不应小于0.5MPa,否则会导致空气或其他气体进入钢瓶,再次充气时,不但会影响气体纯度,还会产生危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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