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大学仁爱学院
实验室化学药品库管理制度
一、化学药品库要阴凉、通风、干燥、有防火、防盗设施。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,有火源(如电炉通电)时,必须有人看守。
二、化学药品库要由可靠的、有化学专业知识的人员专管。化学品需做到“四无一保”,即无被盗、无事故、无丢失、无违章、保安全。实验所用危险化学品与易制毒药品做到“五双”,即双人管理、双人领取、双人使用、双把锁、双本帐。
三、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,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。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;易挥发、溶解的,要密封;长期不用的,应蜡封;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。
四、依据实验任务,制定各种药品、试剂采购计划,写清品名、单位、数量、纯度、包装规格等。各药品应建立账目,专人管理,定期做出消耗表,并清点剩余药品。
五、对危险化学药品要严加管理:
1、危险化学药品必须存入药品库专柜,加锁防范。
2、互相发生化学反应的药品应隔开存放。
3、剧毒药品应锁至保险柜,配置的钥匙由两人同时管理,两个人同时开柜才能取出药品。
4、危险化学药品都要严加密封,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,高温、潮湿季节尤其应注意。
5、对剧毒、强腐蚀、易燃易爆药品,根据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制定具体使用办法,并要定期清点。
6、过期及变质失效的药品要及时销毁,销毁时要注意安全,不得污染环境。
7、争取当地公安部门对危险化学药品管理的指导和监督。
六、购买试剂由使用人填写签呈,并由化学化工中心主任签字方可购买。任何人无权私自出借或馈送药品、试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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